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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政府公布了成都市第十七批歷史建筑保護名錄。為進一步加大成都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力度,加強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,根據(jù)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(zhèn)名村保護條例》(國務(wù)院令第524號)和《成都市歷史建筑和歷史文化街區(qū)保護條例》規(guī)定,成都市政府決定,將同治龍窯等30處建(構(gòu))筑物列為成都市第十七批歷史建筑進行保護。